(莎阿南28日讯)涉嫌在去年12月至今年2月透过社交媒体传授扭曲伊斯兰教教规的3名人士,包括一名前记者今日在雪兰莪州伊斯兰教高庭面控,惟否认有罪。
3名被告分别是现年42岁的旺诺哈雅蒂,又名“雅蒂妈”的前新闻从业员、46岁的诺阿费查,两人分别面对3项与1项控状,至于60岁的阿都哈密则面对2项控状,3人分别准以1万1000令吉、5000令吉及9000令吉,各加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此外,承审法官莫哈末卡立也谕令3人需到区内的宗教局报到,以及禁止在社交媒体上载或发布任何状态。
此案主控官是再诺拉昔,所有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旺阿米尔阿克南;法庭也择定于11月2日,审理两名女被告的案件,至于男被告则定于明年1月18日审理。
两名女被告在1995年伊斯兰教刑事法(雪兰莪州)第7条款下面控,即扭曲伊斯兰教教规;一旦罪成将面对高达3年监禁、罚款5000令吉或鞭笞6下或三者兼施。
男被告也在相同条款下被控,另加控第9条款即戏谑可兰经文,一旦罪成,将面对5000令吉罚款或入狱长达3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