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表示,国盟以随意和疏忽手法来撤销所有6项紧急条例,造成大规模混淆,是失败国的另一标志。
他说,国盟政府不仅公开蔑视国会,而且完全没有遵守国家原则中维护宪法的基本原则。
“昨日,在面对反对党议员的施压下,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匆忙地宣布了一项惊人消息,即政府将不会在8月1日后延长紧急状态,并已在今年7月21日决定撤销6项紧急条例。”
“此一消息立即让整个国家陷入混淆状况之中。”
林冠英今日发出文告说,在国会于7月26日复会之前,并没有事先宣布国家元首已根据联邦宪法,撤销6项紧急条例及就此颁布宪报。政府并没有根据联邦宪法第150(3)条文,向国会提呈一份措辞谨慎的声明,说明欲撤销6项紧急条例及颁布宪报。
“事实上,反对党不得不通过施压来迫使政府提供相关信息。从首相、副首相和达基尤丁昨日在面对反对党施压时的肢体语言来看,国家元首似乎还未御准撤销紧急状态,因此才尚未进行宪报。”
“既然没有宪报通知,那么政府就应根据联邦宪法第150(3)条文,向国会提出动议来废除6项紧急条例。否则,达基尤丁的宣布并未能提供对司法行政很是重要的确定性、清晰度和一致性。”
“政府未能维护宪法,进而引起混淆状况,是失败国的另一标志。”
林冠英表示,政府以随意和疏忽手法来处理如此重要的公告,显示了政府的无能和他们是全然是出于政治考量来处理政务。
他说,政府拒绝厘清混淆之处,即究竟还有哪些紧急条例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将对政府管理产生许多实际影响。
“最大的疑问就是如《当今大马》所报道的,在7月21日至25日期间针对个人发出的2200张罚单的法律效力。政府早前颁布紧急条例,将违反限行令条例的个人罚款从1000令吉提高至1万令吉,而企业机构则从1万令吉增至5万令吉。”
“在这种法律定义混乱的情况被解决之前,政府应指示当局恢复到以往做法,即个人罚款最高1000令吉和企业罚款最高1万令吉。同时,退款给在7月21日后收到罚单,而缴付了超额罚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