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已入禀法庭,以申请撤销本身因未缴付所拖欠的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而接获的破产通知书。
根据法庭文件,纳吉提出上述申请的理由是,由内陆税收局所发出志期今年2月4日的通知书具有恶意、旨在打压,以及滥用法庭程序。
他认为,该通知书是政治阴谋伎俩,意图破坏他的政治事业。
此案今日在高庭副主簿官伊达面前进行线上案件管理程序。
纳吉律师魏永康(译音)受询时告诉记者,这项申请是在5月31日入禀。
“暂缓这项破产诉讼的申请也已在同一天(5月31日)入禀,直到纳吉就高庭裁决(被谕令缴付欠税)向上诉庭所提出的上诉,有结果为止。”
“法庭定于7月22日再度进行案件管理。”
高级税收律师阿胡米达拉和税收律师纳比尔代表税收局。
政府于2月4日通过内陆税收局,在高庭向作为欠款人的纳吉发出破产通知书。
该通知书内容显示,纳吉必须缴付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连同从去年7月22日(高庭下判日)至今年2月4日期间总馀额的5%年利率,即4590万令吉以及堂费1万5000令吉;截至今年2月4日,该总数达17亿3880万4204令吉16仙。
高庭在去年7月22日谕令纳吉,必须缴付从2011年至2017年拖欠税收局的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
法官拿督阿末巴仄是在简易判决中,批准税收局追讨这笔欠税。
纳吉已针对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庭择定6月16日聆审。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3(2)条文,就算是已提出上诉,被谕令缴税的人仍须向税收局还清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