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日讯)地方政府管辖的特定领域小贩,无需获得贸工部发出的冠病智能管理系统(CIMS 3.0)批准信,只需出示地方政府颁发的小贩许可证,就可以在行动管制令3.0期间营业。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今日发文告指出,6月1日至14日的行管令3.0期间,只允许少数关键领域营运,而这些领域的业者可以通过国际贸易及工业部(MITI)的CIMS3.0系统申请批准信。
“但是,对于在地方政府获得永久或临时小贩许可证的小贩,他们不需要通过CIMS系统获得批准,只需出示地方政府颁发的小贩许可证即可营业。”
它指出,如果小贩的营业地点涉及跨县移动,他们需要向警方申请,并向警方展示地方政府发出的小贩许可证。
“上述情况只适用于小贩,但不适用于农贸市场、周市、夜市和土产市集( pasar tamu)的经营。这项决定立即生效,并适用于行管令3.0期间。”
它强调,所有获准经营和跨县的流动小贩,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理事会(MKN)和卫生部(MOH)制定的标准作业程序(S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