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日讯) 第三电视台涉及对人民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的2013年报导“苏禄军入侵沙巴事件”诽谤案,赔偿金额从110万令吉减少至60万令吉。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哈斯扎纳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裁决,免除高庭判决给安华,各25万令吉的加重赔偿和惩戒性赔偿。
相反,上诉庭以总额60万令吉的普通和加重赔偿,取代了高庭的判决。
“我们允许第三电视台的部分上诉。我们改变2018年5月14日的(高庭)的裁决,免除惩戒性赔偿,以及分开加重赔偿。”
哈斯扎纳、法官拿督拉文德兰和拿督英德拉苏菲安,承审此案的上诉庭三司今日通过线上视讯,聆讯电视台第三电视台对赔偿金额的上诉。该电视台已撤回其赔偿责任的上诉。
上诉庭也下令双方承担各自上诉费用。
2018年5月14日,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再迪裁决,第三电视在2013年的首要新闻报道中,引述巫统喉舌《马来西亚前锋报》一则题为“三方成主谋”的文章,已对安华构成诽谤。
法庭谕令,第三电视须做出60万令吉的普通赔偿、25万令吉的加重赔偿和25万令吉惩戒性赔偿,合计110万令吉;同时,第三电视也须支付4万令吉堂费。
安华是在2013年3月8日入禀法庭,在诉讼中把《马来西亚前锋报》、《马来西亚前锋报》集团总编辑拿督阿都依沙、第三电视、董事经理拿督沙鲁丁和第三电视首要新闻编辑黄文成(译音)列为答辩人。
根据安华诉状,《前锋报》3月2日以“反对党领袖和入侵事件有关?”头条大肆报导,并在第9页题“3方成主谋”的文中写道,“菲律宾情报人员将安华列为主谋人之一”。
第三电视在同日晚间8时至9时段在新闻节目《Buletin Utama》播放苏禄军入侵沙巴新闻时,提到前锋报的报导,指安华是其中一位主谋。
2016年10月5日,安华与《马来西亚前锋报》达致庭外和解。
在今天的上诉程序中,第三电视台的律师刘德发表示,法院应判给安华一个整体的赔偿金,而不是分开普通和加重赔偿。
代表安华的律师里拉辩称,基于诽谤指控的严重性,高庭判给的赔偿额并不算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