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于今早约11时25分,抵达东北县警局针对希盟主席理事会于1月12日发表的文告录取口供。
林冠英是在助理的陪同下,抵达东北县警察总部,并与在场等候的律师雷尔会合后,一同进入东北县警察总部录取口供。
较早前,媒体询及林冠英时,对方指现阶段暂时没有任何回应,并朝媒体镜头挥手示意。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雷尔是昨日发文告指周二(9日)接到来自武吉安曼刑事调查部(CID)警官的电话,告知林冠英必须于3月11日到警局录供。
“警方正调查林冠英有关希盟主席理事会于1月12日发表的文告。”
前财政部长林冠英是在今年2月被告知警方开档调查希盟主席理事会于今年1月12日发表的文告。
该文告内容为,希盟主席理事会拒绝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指落实紧急状态,是为了拯救大马新冠疫情所给予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