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马来显要组织G25反对伊斯兰党的首相署(宗教事务)副部长阿末玛祖提出修订《2016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355法令),以加重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LGBT)群体的惩罚。
G25发文告指出,该组织与大马人权委员会和其他民间社会组织一致反对这项提议。
G25组织反对副部长的提议,因为这将可能导致大马实施伊斯兰刑法迈出第一步。
“尽管副部长可以保证政府没有这样的意图,但这让民众很难相信。”
该组织说,像大马这样的多元种族社会,将法律伊斯兰化必将会引起民众和潜在外国投资者的恐惧。
“政府正努力让公众和商业界相信,一旦战胜疫情,我们的未来是光明的,这都将化为泡影。”
此外,G25表示,根据联邦宪法,在遵守副部长基础上,除了联邦地区,与伊斯兰教有关的食物属于国家事务,其馀则属于各州管辖范围内。
“因此,联邦副部长发布这样的指示是违反联邦宪法。”
该组织强调,根据副部长的说法,异性装扮(cross-dressing)也是有罪的,必须加重惩罚,以吓阻他人。
“作为穆斯林,我们不容忍任何穆斯林犯下任何罪行。不过,我们想在此指出,变性和异性装扮方面,法院接受的是,跨性别者是患有成为性别认同障碍(GID)的医疗状况的人,而这种状况是出生时与生俱来的,是无法治愈的。”
文告表示,大马许多州属的伊斯兰法已经不再将异装打扮定为违反伊斯兰法的罪行。
“只有该人是处于不道德目的而如此打扮时,才可以将其列为违法。”
文告指出,从宪法角度,国家是否能将人身犯罪定为罪犯是一个很大的问号。
“根据联邦宪法,刑法是联邦事务,刑事犯罪是根据联邦法令(刑事法典)去定义。”
该组织说,这些罪行将被处于罚款、监禁或死刑。按照刑事法典,人身罪行不是国家罪行,因为不构成对生命、财产或对国家安全的威胁。
G25认为,对付LGBT群体的最好办法是帮助他们融入社会主流,不歧视或将他们视为罪犯。
“让他们向其他人民一样,尊重他们的平等权力,帮助他们融入社会。”
该组织指出,如果这群体受到严厉法律对付和严厉惩罚,该群体将自己匿藏起来,躲避社会,拒绝寻求医疗服务,如有效预防和治疗爱滋病等疾病的医疗服务,以免被感染。
“有证据表明,在完全可以预防和治疗爱滋病病毒的时代,犯罪化、污名化和歧视是目前感染的主要驱动因素。”
同时,该组织呼吁,如果大马渴望成为穆斯林世界的模范发达国家,必须采取人道主义方法与这些可能被边缘化或受到污名及社会指责的群体打交道,如LGBT。
“副部长的提议必须被否决,因为这不符合关爱社会的定义。”
延伸阅读:政府或修355法令 严厉对付LG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