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在去年7月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定罪的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将从吉隆坡刑事庭调任到民事庭。
据律师公会昨日发出给所有会员的通告,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扎哈莫哈末发出人事指示,纳兹兰从3月1日起将从吉隆坡第三刑事高庭,转到吉隆坡第二民事高庭。
“马来亚大法官阿扎哈给了我们有关该高庭法官调任的2/2021号指示副本。请注意,有关调任将在3月1日时生效。”
据《当今大马》引述律师公会资深会员赛依斯干达嘉法的说法,纳兹兰承审了纳吉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挪用案,上述调任让人感到诧异。
赛依斯干达嘉法说,这次的调任或许会让民众质疑大马司法机关的独立性。
“只是调任一名法官是不寻常的,相反地,我们理应在纳兹兰的勇敢裁决后,走在司法独立的轨道上。”
纳兹兰是在去年7月28日判纳吉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挪用案中,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及3向洗钱罪名成立,处以监禁合共72年以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不过,基于所有监禁刑期同时执行,这意味著,若纳吉上诉失败,则最多只需入狱12年。
此外,若纳吉无法缴交其挪用的4200万令吉资金的5倍罚款,即2亿1000万令吉罚款,则将以5年监禁取代。
无论如何,纳吉已经取得暂缓执行令,并向上诉庭上诉相关裁决。
纳兹兰是在2018年8月从商业庭转到刑事庭,并从法官莫苏菲安中接过纳吉的案件。
苏菲安的哥哥是彭亨州行政议员兼巫统文打州议员,因此在律师公会的要求下,他回避了这起案件。
不仅如此,纳兹兰也是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阿南被控向一名商人收贿100万令吉案件的承审官,并在去年12月7日指该案件有新进展,而宣判东姑阿南获释但不等于无罪。
纳兹兰目前仍在审理一宗一马发展公司有关的案件,即政府充公沙地石油国际公司(PSI)等五造,3亿4000万美元的案件。
纳兹兰也负责审理前联邦土地发展局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受贿案,并择定在2月3日,针对其1项失信罪和9项收取309万令吉的收贿罪下判。
另外,纳兹兰原本定于今年9月开审,纳吉以及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莫哈末依尔万,6项总值66亿令吉的失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