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警察必须穿著制服或印有警队标志的反光外套,才可取缔违反行动管制令指南的市民。
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证实,警员在取缔违反行管令指南的市民时,必须遵守警队作业程序。
他指出,警方近日接获民众反映,指有人因违反行管令指南如没有佩戴口罩、没有保持人身距离或超载问题,遭到便衣警员检举,并在《2020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疫区内措施)条例》下,当场开出1000令吉罚单。
特殊行动不用穿制服
他澄清,警方并不曾指示警员以便衣方式进行取缔行动,所有警察在执勤时需要遵守标准作业程序,穿上制服或警察反光衣。
“只有在特殊行动中,警员无需穿上制服,惟还是必须穿上警察反光外套。”
阿都哈密接受网络媒体《透视大马》访问时,这样指出。
他没有解释特殊行动的内容及详情。
随著我国的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弹现象,警方已加强在公共场所的巡逻、检查及监督工作,确保商家及民众遵守防疫标准作业程序。
惟这段期间,坊间不时传出警方派出便衣警员取缔不遵守行管令指南的市民的消息,一些取缔过程更被网民上载至社交媒体,引起热议。
10月22日,便衣警察突击检查蒲种金蛮花园茶室,8人因为没遵守2人1桌与人身距离标准作业程序,全部接获1000令吉罚款。
另外10月23日在文良港某购物商场,一名华裔男子到商场超市购买蔬菜回家烹煮晚餐时,遭一名自称是便衣警员的男子拦下,以没有佩戴好口罩为由开出1000令吉罚单。
事主因不满警员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开出罚单,愤而前往警局报案,并在报案后返回购物商场向管理层调阅事发时闭路电视画面,证明自己清白。
惟旺沙玛珠警区主任拉惹阿哈警监却不认同事主说法,强调警方是按照行管令标准作业程序实行执法行动,不会出现出现双重标准或偏差行为。
他也欢迎事主将事件带上法庭,向法官上诉以撤销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