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6日讯)槟城前首席部长林冠英、其妻子周玉清和商人彭丽君的贪污和洗黑钱案今日在北海反贪会特别法庭过堂,3名被告今日豁免出庭,并由律师代表出庭,案展12月18日过堂。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副检察司西瓦兰吉妮和律师雷尔在此案今日过堂时,分别要求一个新日期。
西瓦兰吉妮指出,控方还需多一点时间,因为仍有一些文件未在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下,提供给辩方。
雷尔提到,辩方也需要多一点时间,以研究检控团所提交的文件。
法官阿末阿扎利随后应控辩双方的要求,择定上述的日期。
3名被告今日豁免出庭,其中林冠英及周玉清由雷尔律师代表,而彭丽君的代表律师是汝本古玛。
林冠英在8月11日被控利用其身为一名公职人员的职权,也就是槟城首席部长和槟州发展机构(PDC)投标委员会主席,通过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 Consultancy私人有限公司,为其妻子周玉清索贿37万2009令吉。
林冠英此举被指是要确保Magnificent Emblem私人有限公司,受邀参与价值1161万令吉、位于槟城柔府和峇都加湾的工人村计划,而周玉清在这之中有间接利益。
他被指于2013年8月19日至2016年3月3日之间,在槟州乔治市光大28楼的槟州首长办公室犯罪,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彭丽君则被控在相同日期和地点,与林冠英串谋犯罪,并可在同一条文下被治罪。
周玉清面对3项洗黑钱控状,也就是通过本身的银行账户,收取来自一家公司的37万2009令吉款项。
上述3项控状指出,被告涉及洗黑钱,即通过其大众银行账户,收取来自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 Consultancy的非法活动收益,金额分别是8万7009令吉、18万令吉和10万5000令吉。
她被指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4年8月4日、2014年9月3日至2015年8月11日,以及2015年9月4日至2016年3月3日之间,在马六甲的马六甲拉也花园的大众银行分行犯罪。
周玉清被控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4(1)条文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林冠英(60岁)、周玉清(56岁)和彭丽君(48岁)皆否认罪名,并要求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