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随著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太阳能供应案件即将结案,高庭择定12月2日针对罗斯玛被控12项涉及709万7750令吉洗黑钱及5项没有申报收入的案件进行案件管理。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指出,随著主控官傅毅添(译音)预测太阳能供应案件审讯将在今年11月初结束,因此洗黑钱案件的案件管理将在12月2日进行。
罗斯玛代表律师拿督吉旦兰早前指出,法庭应优先审理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计划,直到案件完结。
“我提议将(洗黑钱案件的)案件管理日期定在12月,以方便太阳能供应案件的判决。”
吉旦兰也为罗斯玛申请缺席下次案件管理。
太阳能供应案件审讯预计在下周一(5日)继续,并还有2位证人将出庭作证。
罗斯玛于2018年11月15日在吉隆坡地庭面对2项指控,即在砂拉越369间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中,索贿1亿8750万令吉及收贿150万令吉。
罗斯玛也在2018年10月4日面对12项控状,涉及金额高达709万7750令吉,以及5项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的指控。
根据5项没有申报财产的控状,罗斯玛被指于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5月1日,在内陆税收局涉嫌洗黑钱,被告在没有合理的理由下,没有遵守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77(1)条文,向当局申报存入其银行户头内的709万7750令吉。
罗斯玛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在该法令下,可被判最高监禁15年,以及被罚款涉及非法活动收益的5倍或500令吉,视何者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