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律师团已要求上诉庭给予更多时间,以让他们就其当事人的SRC国际公司案上诉,入禀上诉申请书。
纳吉的代表律师律师诺莎希拉说,她已在今天的案件管理中,将此请求告知上诉庭副主簿官达马菲克里和卡娜嘉斯瓦丽。
她受询时对马新社说:“法庭要求我们致函申请延长时限。”
根据法庭程序,辩方在收到上诉通知后,需在10天内入禀上诉申请书。此上诉入禀上诉申请书的最后期限是在下周一(28日)。
诺莎希拉说,他们是在9月17日收到上诉记录。
她指出,律师团需要时间完成上诉申请书,因为高庭的判词理由有801页,另有112册的上诉记录。
代表控方出席案件管理的的副检察司莫哈末阿斯洛夫受询时说,他不反对这项要求,并交由法庭决定。
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是在7月28日宣判纳吉为数7项的刑事失信、洗黑钱,以及滥权控状,罪名成立。
这些控状涉及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资金。
纳吉的3项失信和3项洗黑钱控状,每一项坐牢10年,以及滥权控状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5年取代。
不过,由于法官谕令纳吉的坐牢刑期同期执行,他因此只需入狱12年。
纳吉目前以200万令吉外加两名担保人保外。
他在7月30日就他的罪成裁决和刑罚提出上诉,而控方也在8月提出上诉,以寻求加重纳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