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针对SRC案件的判决提出上诉,上诉庭定于10月15日就此上诉案进行案件管理。
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通过短信对《马新社》证实,这宗上诉案的案件管理日期。
高庭在今年7月28日宣判,纳吉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全部7项罪名成立,并被判12年监禁,罚款2亿1000万令吉,纳吉随后对高庭的判决提出上诉。
纳吉目前以2名担保人和200万令吉保释金获得保释,以等待上诉程序。
高庭当时判纳吉在一项滥权罪中,判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3项刑事失信罪各被判监禁10年;3项洗钱罪各被判监禁10年。
基于法官谕令刑期同时执行,因此纳吉面对12年监禁。
另外,控方也提出上诉,要求加重对纳吉的监禁和罚款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