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前总稽查司丹斯里安比林表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发现一马发展公司2014年财务报告闹双包后,并未向总稽查司提出纳入哪一份报告到最终稽查报告的要求。
安比林是纳吉的一马发展公司稽查报告篡改案的第6名证人,他今日在接受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盘问时,如是说。
他说,纳吉在发现一马发展公司在2014年有2份财务报告时,仅表示他将会深入探讨该课题。
沙菲宜:“纳吉有说明,在两份财务报告中,他倾向(纳入)A(财务报告)而不是B,或是B而不是A吗?”
安比林:“不,他没有说过这种话。”
沙菲宜:“他只是说‘我会深入探讨该课题’吗?”
安比林:“是的。”
较早前,安比林指出,一马发展公司提呈到公司委员会(SSM)的财务报告指出,该公司从独立投资组合公司(SPC)筹获的40亿3000万令吉已经用于偿还债务,然而在另一份提呈给财政部、德意志银行和大马银行的财务报告中,该笔资金却还在该公司手上。
这两份不一致的财务报告,就是从一马发展公司最终稽查报告中移除的4项课题之一。
安比林指出,纳吉没有针对该稽查报告,提出删除或修改的指示,反而非常关注出现两份财务报告的课题。
另一方面,安比林也指出,2016年2月24日在前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阿里韩沙办公室所进行的会议,并非总结会议。
该会议的出席者包括一马发展公司前首席执行员沙鲁以及总稽查司高级官员,而其会议结果导致一马发展公司最终稽查报告被修改了4个项目,包括两份不一致的财务报告。
安比林表示,只有总稽查长可以主持总结会议,而当时他没有出席该会议。
他说,该会议是在一马发展公司最终稽查报告定稿后才召开的,因此该会议是“异常”的。
根据程序,总结会议是稽查程序的一环,被稽查者可以向稽查者提出反馈,而一马发展公司最终稽查报告的总结会议早已在2015年12月16日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