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拿督赛夫丁澄清,所有社交媒体包括抖音(Tik Tok)、YouTube用户,在上传或制作影片无需申请制作执照或拍摄准证。
他说,网民也无需担心国家电影发展局(FINAS),因没有准证而对付他们。
赛夫丁昨日在国会说,主流媒体、社交媒体、自媒体在发布影片都需获得制作执照与拍摄准证言论掀起坊间千层浪,他今日发文告指出,政府不会利用这条法令,限制社交媒体用户的自由。
他表示,今日的内阁会议通过,政府也将根据当前的情况,修改《1981年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第244条文。
“内阁也决议,国盟政府将维护媒体自由以及个人在社交媒体上的自由。”
无需担心被对付
他说:“社交媒体用户可以自由使用如抖音及YouTube等现有平台,在无需申请执照或准证的情况下照常制作和上传影片,也无需担心没有准证而被国家电影发展局起诉。”
“正如我在6月20日所宣布的,多媒体部已开始修改法令的工作,以便能符合当前的情况。政府也将在不久的将来,开始修改法案。”
赛夫丁的言论在昨日引起混淆后,他在傍晚发表文告表示,《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在1981年制定时,尚未有像抖音、Youtube这样的社交媒体。
他承认,《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已经过时,需要修改。
他解释,在国会下议院的问答环节中,本身只是阐明现有的法令,也就是1981年国会所通过的《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历届政府也在使用这项法令,包括希盟政府。
他说,通讯部正在重新检视旗下所有相关的法令,并强调国盟政府不曾,也不会使用这项法令在限制社交媒体用户的自由。
赛夫丁补充,通讯部欢迎各界人士,针对修改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提供任何建议,包括通讯部旗下其他法令,以便所有法令都能与时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