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联邦土地发展局前主席丹斯里沙里尔将针对其被控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收取100万令吉,却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的案件,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
沙里尔的代表律师沙鲁今天在地庭进行案件管理时,对法官阿祖拉这么说。
他说,他将先研究相关文件,再与其当事人商讨陈情书事项。
“我确认辩方已从控方获得所有相关文件,我要求法庭在审讯前,择订新的案件管理日期。”
阿祖拉择订8月19日进行案件管理,并择订10月12日至15日,以及11月9日至12日,以及12月3日审讯。
主控官诺戴安娜副检察司告诉法庭,控方将传召9名证人。
控状指出,现年71岁的沙里尔未在2013年报税年的所得税申报表呈报实际收入,也就是没申报收取一张纳吉志期2013年11月27日的100万令吉支票收入,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进而涉及洗黑钱。
这张支票稍后在2013年11月28日,汇入被告的大众回教银行户头。
因此,沙里尔直接涉及一项非法活动收益,以及被指于2014年4月25日在位于端姑阿都哈林路的税收局犯罪。
他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条文下面控,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坐牢最长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