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 卫生部在宪报上颁布第2阶段的有条件行动管制令,任何人可在庆祝开斋节和丰收节时出席聚会,但必须依据总监(Ketua Pengarah)所发出的指示,惟颁布令并没有限定人数。
颁布令指出,出席葬礼的人数维持在不能超过20人的限定;但在庆祝开斋节、沙巴丰收节及达雅丰收节的聚会条规上,则没有列明人数,仅阐明必须依据总监所发出的指示。
卫生部长于昨日(5月12日)在宪报上颁布“2020年传染病防治和控制(第6阶段疫区措施)条例”,实施日期为即日起(5月13日)至6月9日。
条例的第7(1)条文阐明,任何人都不可以出席无论是经济、宗教、教育和学习、体育、休闲、社交或文化形式的聚会或游行。
但条例的第7(2)条文阐明,任何人可以出席某种聚会,即(a)在开斋节、沙巴丰收节及达雅丰收节时,惟必须依据总监所发出的指示;(b)葬礼,条件是出席人数不得超过20人。
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早前宣布,允许人民可以在庆祝开斋节和丰收节时,出席不超过20人的聚会引发热议。
卫生总监拿督诺希山也说,尽管政府允许最多20人同时拜访邻居或亲人庆祝开斋节,但这胥视房屋的大小而定,否则若太多人同时挤在一个封闭空间,已违反卫生部有关保持社交距离的指南。
此外,这项新的颁布令阐明,所有国会议员及州议员都可以出席国会会议及州议会。
颁布令也说,没有人可以从一个疫区到另外一个地区,除了来回工作地点。
“如果夫妻住在两个不同的地点,其中一人可以申请去到另一人的住所,为必须事先到邻近的警局申请书面批准。”
如有特定原因而需要到另一个地点,也必须事先到邻近的警局申请书面批准。
不过,颁布令也阐明,雪兰莪、吉隆坡和布城被归纳在同一个疫区。这也意味著,民众在来回这3个地点时,并不算跨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