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随著有条件行动管制令的实行,法庭今日起也分阶段恢复公开庭的聆讯,民众在进入法庭之前也必须遵守所制定的条规,以防止疫情。
在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宣布放宽行管令之后,全国法庭于5月4日已开始恢复操作,开庭审理案件则在今日恢复;为了安全起见,司法机关制定严格的安全与防疫指南,所有人必须遵守条规。
根据记者的观察,民众及律师陆续在早上8时30分时左右抵达法庭,虽然人数不多,但大家都非常有次序的排队。
在进入法庭之前,所有人都必须填写一份表格,留下个人资料如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及地址等,以防若有人不幸染疫,当局能更快速地展开追踪。
在填妥表格后,便交给入口处的工作人员,民众也必须交代自己来法庭所要处理的事务。
另外,现场也有工作人员负责测量民众的体温,若超过摄氏38度,是不被允许进入法庭内;入口处也有摆放洁手液供民众使用,
只见所有的民众都非常配合当局的条规,自发性地佩戴口罩,队伍之间也有适当的安全社交距离。
早前,联邦法院首席主簿署发文告表示,随著即将恢复公开审讯,法庭将加强执行14项严格的健康和安全标准作业程序,以符合卫生部所制定的标准作业程序。
这些程序包括鼓励民众通过电子入禀系统(e-filing)提交文件、入法庭前填写访客表格、只开放一个入口处及只允许需要处理与法庭有关事务者进入。
对于刑事案件,法庭只允许一名家人进入法庭内,同时只允许一名被告在庭内听审,至于证人或涉及审讯者只允许开庭前30分钟进入庭内,而证人出庭前受促先联络该案件警员或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