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卫生部正式在宪报颁布,允许来自同一个住家的4家庭成员共车外出。
早前第4阶段的行动管制令,已经放宽允许“一车二人”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的条规。随著昨日颁布的最新宪报,政府允许私家车每次不能携带超过3名以上的乘客,而乘客必须都是来自同一个住家的家人。
昨日颁布的这份最新宪报,题为:“2020年传染病防治和控制(第5号疫区措施)条例”,由卫生部长拿督斯里阿汉峇峇所签署,实施日期从5月4日至5月12日。
除了允许1家4成员外出,最新宪报列明,任何陆地、海上或是空中持有许可证可载送乘客的公共交通工具,应该确保每趟行程所载的乘客容量是原有的乘客容量的一半。
“出租车、德士、机场德士、豪华德士和电召车,每次的行程不能载送超过2名以上的乘客。”
此外,大马公民、永久居民或外国人士在抵达大马后需要接受健康检查,然后才能在任何入境处得到移民局的许可,并且必须遵守授权人员的任何指示。
根据最新宪报条例,民众依然禁止参加任何形式的集会和游行,不论是处于经济、宗教、教育、运动、娱乐、社会或文化目的。
“不过,任何人可以出席葬礼,前提是出席葬礼的人数不能超过20人。”
另外,根据宪报指出,总监可以以任何方式,无论是一般性或是特定性的发表指示给任何人、群体,以采取行动预防和控制任何传染病。包括任何指示给任何人或是群体禁止执行、组织、从事或是其他方式去进行任何被禁止的活动。
“授权官员可要求任何人或是团体提供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有关的任何信息。”
宪报也列明了13项不可进行的活动,包括:娱乐和休闲活动;与宗教、文化和艺术相关活动;可能导致许多人聚集的商业活动;员工中心、酒店和员工住宿的活动;服装店的试衣间和化妆品店提供样本测试;理发店和美容店;电影、戏剧、纪录片和商业广告等的拍摄;根据《1992年旅游业法令》的邮轮活动、旅游和住宿服务;机械安装(电梯、手扶电梯等);采矿和采石(引爆和勘探);农产品认证;金融服务和银行业的销售和市场活动,不包括在机构内;涉及销售和市场交易的商业活动,不包括在美食中心、小贩中心、食档、食品车等食品企业。
宪报列明,任何人违法这项条例,或是违反总监或获授权人员的指示,即属于犯罪,若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是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是两者兼施。
同时,宪报列明,2020年传染病防治和控制(第4号疫区措施)条例已经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