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讯) 国防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指出,政府已在宪报上颁布新的行动管制令条规,意味著之前的条规将会被取代。因此,全国各州都必须遵守。
他说,如果有特定方指仍要遵守第4阶段行管令的条规,在法律上是错误的。
他举例说,政府宪报上颁布第4阶段的行管令时,允许最多两人在一辆车上,但到了第5阶段的行管令(有条件行管令),是允许最多4人在一辆车上。
“我希望没有人会感到混淆,现在,全国包括各州和各县,都将受到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的约束,以及政府在宪报上针对第5阶段的行管令所颁布的条规。”
依斯迈沙比里是于今日出席部长行管令每日特别会议后,在例常记者会上如是指出。
尽管首相丹斯里慕尤丁5月1日宣布,在5月4日允许大部分的经济和商业活动复工,但雪兰莪、吉打、森美兰、沙巴、砂拉越、彭亨、槟城和吉兰丹等多个州属则在昨日陆续宣布,暂不跟随中央政府,且不批准部分经济领域于今日复工。
另一方面,依斯迈沙比里今日指出,政府落实有条件行动管制令不意味著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失效,在这期间,违反标准作业程序者仍会被对付。
他说,有人对342法令是否还生效感到混淆,有条件行管令和此前其他行管令的名称是有点不一样,但违法的话仍会被处罚。
他指出,在该法令下,不遵守标准作业程序的个人可被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而商店等如果没有遵守,也可在该法令下被勒令关闭。
他说,今天是第5阶段或有条件行管令的首日,部分经济领域都允许运作,而军警和执法员的专注点将会在人们是否有遵守标准作业程序(SOP)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