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国防部高级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澄清,10公里范围内的通行限制不是“死命令”,警方可依据民众实际情况斟酌放行。
依斯迈沙比里指出,如果10公里范围内,没有商店可购物,或是没有医疗服务,公众可前往10公里以外,最靠近的商店或医疗机构。
他称,政府昨天得知有些民众想要拿药,但由于医疗机构距离超过10公里,导致他们不得不取消计划。
他今日在记者会上说,政府优先照顾人民的健康,政府不可能拒绝病患求治,限行10公里不是无法放宽的规定,除了救治,购买生活必须品也一样。
“警方可以自行判定,是否批准民众到超过10公里范围外的地方。”
他举例,在一些州边界地方,例如雪兰莪州八打灵再也和吉隆坡孟沙,虽然不超过10公里,但属于跨州,警方可以斟酌有关人士是否有必要跨州购买所需物品。
针对限行令期间持有公司信函的上班人士,是否也要警方批准信,依斯迈沙比里表示,政府只要求有关公司将信函和员工名单交到临近警局。
此外,卫生部长拿督斯里阿汉峇峇也同样表示,前出外前往住家10公里以外的医院,是可以获得特别许可的。
他说,若病患和采购日常用品的民众,住家10公里内没有相关的基本服务商店,他们就不受10公里范围限行的约束。
他表示,若民众有需要到10公里外的地方求诊或购买药物等特殊情况,可以向执法范围解释,请求通融。
“不过医院和诊所坐落在距离住家10公里外的情况,比较常发生在沙巴和砂拉越,吉隆坡的医院和诊所都靠近社区范围。”
“如果要前往10公里以外的医院接受治疗,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阻扰他们,这必须通融。”
他今日巡视“低风险新型冠状病毒隔离及治疗中心”后,如是指出。
阿汉峇峇指出,宪报颁布全国有40家医院作为收治新冠肺炎病患的医院。我国共有6917张病床、410张加护病床和634架呼吸辅助器,供确诊病患使用。
“目前病床使用率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