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政府颁布宪报,让运输与酒店领域的行业,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可继续照常运作。
根据宪报,进入第二阶段的行管令之后,被允许继续运作的领域,从原本的10个类别,增加至15个。
所纳入的5项服务领域,包括:
一、海陆空交通;
二、港口、码头和机场服务与业务,包括装卸、驳运、货物处理、引航以及商品储存;
三、燃料和润滑油的生产、提炼、储存、供应和分配;
四、酒店和住宿;
五、部长认为,任何对公众健康和安全之冠重要的任何服务与工作。
宪报也阐明,上述服务从今日(3日)开始生效。
卫生部长拿督斯里阿汉峇峇在昨日于宪报网站颁布最新宪报,修正《202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疫区举措)(第2阶段)条例》。
卫生部是在3月31日颁布《202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疫区举措)(第2阶段)条例》宪报,列名只有10个基本领域允许在管制令期间提供服务。
这10个基本服务领域分别是食物、水源、能源、通讯及网络、安全与国防、固体废料、公共卫生和排污管理、卫生与医疗保健、银行和金融、电子商务以及上述基本服务的物流。
政府曾在3月18日颁布宪报,规定21个基本服务领域能够运作,包括水、电、能源、电信、邮政、运输、灌溉、石油、天然气、燃料、润滑油、广播、金融、银行、健康、制药、消防、监狱、港口、机场、安全、国防、清洁、零售和食品供应。
对于第一阶段中多个基本服务领域并没有被纳入新的宪报内,国家安全理事会在常见问题问答录中解释,当中没有被列出的服务已被归类在新的类别。
国安会指出,广播、邮政和媒体如今被归类在通讯类别;而消防、监狱、移民和关卡则纳入安全与国防类别;至于加油站则属于能源类别。
国安会表示,所有在第一阶段行动管制令列出的基本服务仍允许运作,惟营运时间所有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