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我国昨日正式进入第二阶段行动管制令,而根据最新颁布的宪报,基本服务领域从22个减至10个。
卫生部在3月31日颁布《202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疫区举措)(第2阶段)条例》宪报显示,只有10个基本领域允许在管制令期间提供服务。
这10个基本服务领域分别是食物、水源、能源、通讯及网络、安全与国防、固体废料、公共卫生和排污管理、卫生与医疗保健、银行和金融、电子商务以及上述基本服务的物流。
政府曾在3月18日颁布宪报,规定21个基本服务领域能够运作,包括水、电、能源、电信、邮政、运输、灌溉、石油、天然气、燃料、润滑油、广播、金融、银行、健康、制药、消防、监狱、港口、机场、安全、国防、清洁、零售和食品供应。
无论如何,新的宪报已在4月1日正式生效,并在4月14日结束。
宪报也阐明,任何人不得从任何疫区的一个地点移动到了另一个点,除非是执行公务;购买或派送食物、日用品、药物或保健食品;想要获得卫生照顾和医疗服务,以及执行任何必须服务的工作人士不受限制。
任何违规者,可被判6个月监禁或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