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10日讯)董总和教总(董教总)狠批教育部,在国民型学校执教爪夷字认识内容的政策上“偷换概念”,从“只要家教协会、家长或学生当中有任何一方(或一人)反对就不得推行爪夷字学习”,到现在的需以“简单多数51%的家长决定是否推行爪夷字单元”!
董教总今日发表联合文告指出,教育部日前发布的《2020起向国民型学校四年级学生介绍爪夷字执行指南》与13华印团体在今年8月21日和教育部对话的内容不符,也违背内阁决议,同时不尊重董事部主权,并促请教育部务必就此向公民社会清楚说明。
文告说,董教总坚决反对该指南,并狠批教育部出尔反尔,罔顾此前和华印团体的对话内容。
文告揭露,在8月21日的对话,教育部向与会华印团体展示内阁决议修订后的《课程与评价标准》(DSKP)内容,其中第39页阐明:国民型学校爪夷字单元的实施是在家教协会、父母和学生的同意下选择性推行。
“与会的华印团体代表律师根据以上行文解读:只要家教协会、家长或学生当中有任何一方(或一人)反对,则有关国民型学校不得推行爪夷字单元。”
文告说,这项解读获得在场的教育部副部长张念群、乡村与区域发展部副部长西华拉沙和青年及体育部副部长沈志强确认,其中前两者皆有律师资格。
然而,董教总批评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执行指南,却指示国民型学校需以“简单多数51%的家长决定是否推行爪夷字单元”,这种偷换概念的做法,完全违反当天会面的内容。
董教总也在文告中说,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53条文阐明,国民型华文小学无论是政府学校或政府资助学校,皆须设立董事部。华小董事部是华小的管理机构,华小的各项校务发展,向来都是由董事部主导。
文告强调,华小董事部是在教育法令下受保障的组织,涵盖赞助人、信托人、官委、家长和校友,因此推行爪夷字单元与否,必须拥有决策权,而非仅得到家教协会、家长及学生的同意。
“连日来的事态发展,既已印证董教总坚决反对在国民型小学的马来文课本加入介绍爪夷字内容,绝非杞人忧天,因此我们重申拒绝爪夷字单元的立场,同时也坚决反对爪夷字的执行指南。”
文告说,根据执行指南,家教协会的角色也仅仅是协助发收问卷,向校长汇报调查结果。更有甚者,如果校方或家教协会未向家长派发问卷,将被视为同意推行爪夷字单元,这已失去DSKP中“选择性推行(dilaksanakan secara pilihan)”的意义!
换言之,文告认为,家教协会作为代表家长和教师的组织,却无法针对是否推行爪夷字单元表态,仅沦为收集意见的工具,这已严重违反内阁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