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2日讯)马来西亚投票反对保护濒临灭绝的鲨鱼物种,令大马自然之友(SAM)感到震惊。
大马自然之友主席米娜诗拉曼今日发文告说,世界鲨鱼物种的命运就落在20个捕猎国手中,包括马来西亚。
“当中多个国家无意保护这些临危物种。他们必须采取行动停止鲨鱼数量继续下降,确保过度捕捞和割取鱼翅不再令这种临危物种受到威胁的情况继续发展下去。”
她指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在保护鲨鱼和鳐鱼方面,没将它列入禁捕的18种鲨鱼物种之内,而是控制其贸易,确保国际鲨鱼与貌如鲨鱼的鱼类在交易中不会走向灭绝。
她说,马来西亚没有遵守CITES的建议,是因为这些鱼是被抓的,而不是被捕捞的。
她说,在马来西亚,属于CITES范畴的鲨鱼可以吃,是因为它在农业部的渔业法令中被列为“鱼”。农业部的做法,趋向食物、蛋白质和消费,而非保护这些物种。
她认为,鲨鱼被界定为“鱼”是不幸的。市场高度需求鱼翅,是目前无止境捕抓鲨鱼的原因。由于没有约束捕抓,许多鲨鱼物种已面临灭绝和数量下降。
她说,国际野生物贸易研究组织(TRAFFIC)是监视野生物种贸易的非政府组织。它在2017年进行的研究,将马来西亚列为鱼翅进口数量第三大的国家,前两者是香港和中国。
她指同一项研究也注明灰鲭鲨(mako shark)是排名第二的鲨鱼交易物种,也是马来西亚投票反对实施贸易法规的鲨鱼物种。
“不管导因是抓还是捕捞,在东马并没有控制鲨鱼的捕捞数量,也不清楚目前的捕抓水平是否对所有或某些鲨鱼物种是可持续的。”
她说,鲨鱼和鳐鱼是海洋最重要的肉食动物,并可平衡海洋生态系统,失去鲨鱼和鳐鱼会有意想不到的后果。
“仅仅禁止鱼翅交易并不能解决问题,鲨鱼依然面对持续性的捕抓。必须做的是,禁止猎鲨,不只是抓割鱼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