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1963年大马协议(MA63)特别工作小组已经在8月31日完成《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检讨和落实的最终报告,并会在下个月呈上内阁特别委员会会议。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今日发文告表示,这份最终报告已经获得首相敦马哈迪、沙巴首长拿督斯里沙菲益阿达、砂拉越首长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的批准。
“最终报告也已经分发给所有指导委员会成员进行各自检讨。”
他说,成立《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内阁特别委员会是希盟政府、沙巴政府和砂拉越政府做出承诺的证明,以完成沙砂人民的愿望,兑现希盟竞选宣言的第40条文。
他指出,《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内阁特别委员获得技术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帮助,并由MA63特别工作组小组负责管理。
“最终报告将在预计从今日起一个月后举行的内阁特别委员会会议提交。”
马来西亚联邦在1963年通过签署《马来西亚协议》正式成立,马来半岛与新加坡、砂拉越及沙巴(当时的北婆罗州)合并成为一个主权国家。
但近年来,随著本土意识提高,沙巴与砂拉越人民对于联邦政府忽视东马权益日趋不满,并声称联邦政府没有履行协议上的承诺。
首相署早前指出,马来西亚协议的洽谈是涵盖在希望联盟宣言的40项承诺内,内阁于2018年9月5日成立内阁特别委员会探讨落实方案。此特委会获得特别工作队属下的技术委员会及工作委员会的协助。
首次会议是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所提出的21项获得特委会接纳以作进一步研究,其中13项是与砂沙两州有关,另8项只涉及沙巴州政府。
截至今年7月23日为止,《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检讨事项中,已有7项已取得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