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25项一马发展公司(1MDB)贪污及洗黑钱案开审,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今日在庭上公开1MDB公司被挪用的资金流向,并誓言他将证明通缉犯刘特佐,其实就是纳吉的“第二人格”(alter ego)。
哥巴斯里南宣读开案陈词时指出,控方会证明,被告纳吉的言行让1MDB官员、董事局等人清楚意识到,刘特佐是纳吉的另一个人格。
“本案关键人物为刘特佐是一名逃犯,涉及登嘉楼投资机构(TIA)和之后的一马公司。”
“事实上,刘特佐是被告(纳吉)的‘镜像’(mirror image)。控方将证明一个无法被否决的推理,即刘特佐和被告在所有关键时刻中一起行动。”
此外,哥巴斯里南指出,1MDB案分为4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不同人物扮演不同角色,但被告却扮演了最关键的角色,目的是要为己谋利。
他表示,1MDB公司的前身为登嘉楼投资机构,之后纳吉将之改名为1MDB,并修改公司章程,以独自操控该公司的重要业务和事务。
他指出,纳吉利用自己为1MDB董事局主席,以及首相兼财政部长的身份,影响董事局仓促进行异常交易。
“被告的终极目标是要为己谋利,而他成功实现有关目标。”
同时,哥巴斯里南也解释,被告面对的4项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控罪,涵盖他上述提及的4个阶段。
他强调,控方将透过直接和间接证据证明,被告采取多项步骤,透过迂回的管道,把一马公司资金转入其户头,以便无法鉴定金钱来源。
“因此,被告滥用职权收贿。在每个阶段,被告与刘特佐一起行动。”
在第一至第四阶段,纳吉的银行户头分别收到6062万9839令吉43仙、9089万9927令吉28仙、20亿8147万6926令吉和4993万985令吉70仙的资金,总额为22亿8293万7678令吉41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