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 备受国际瞩目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经过多度延期后,今日终于开审!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25项涉及一马发展公司逾22亿8000万令吉资金的贪污及洗黑钱案,于今早9时53分开审。
从今早6时许起,就陆续数十名国内外媒体抵达法庭,换取通行证以采访这场世纪审讯。
到了早上8时,大批国内外媒体开始驻守在法庭大厦,等候纳吉的到来,以采访这宗备受国际瞩目的世纪审讯。
纳吉身穿蓝色西装,于早上9时30分抵达吉隆坡法庭大厦时微笑示,神情淡然,过后直接进入庭内准备1MDB案的审讯。
另外,也有数名纳吉的支持者在吉隆坡高庭外聚集,力挺纳吉。
相较于SRC案首日审讯,有其儿子季平陪同出席审讯,而今日的1MDB案首日审讯其家人并没有陪同他前来法庭。
值得一提的是,纳吉的保镖今日也在法庭上准备了两个坐垫给纳吉,避免其臂部因长期坐在木制被告栏上而感到疼痛。
控方今日共传召了4名证人,分别是首相署财务组会计娜塔莎和首相署内阁、法律及政府内部通讯组副秘书拿督法丽扎,国会议员事务组行政官员法拉诺蒂雅娜,以及Orb Solutions私人有限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诺海娜出庭。
审讯今日在下午1时45分结束,将在明早9时30分续审。
纳吉在1MDB贪污案中共面对的25项罪名,包括4项涉嫌贪污滥权收取近23亿令吉贿金,以及21项涉及逾20亿令吉的洗黑钱罪名。
纳吉在《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23(1)条文下,共面对4项滥权罪名。控状指出,纳吉于2011年2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在位于拉惹朱兰路的大马伊斯兰银行(Am Islamic Bank),身为一名公职人员,即首相、财政部长和一马发展公司(1MDB)顾问团主席,滥用职权收取总额达22亿8293万7678令吉41仙的贿金。
此外,纳吉也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下,面对21项控罪。据第1至第9项控状,纳吉于2013年3月22日至4月10日期间,在位于拉惹朱兰路的大马伊斯兰银行(Am Islamic Bank),涉及洗黑钱活动,即通过Tanore金融公司的新加坡安勤私人银行(Falcon)户头,把总额20亿8147万6926令吉的非法收益汇入自己的银行户头。
据第10项、第16项至21项控状,纳吉于2013年8月2日至30日期间,从自己的银行户头,转账总额21亿9678万6711令吉87仙至Tanore金融机构,以及自己另一个银行户头。
至于第11项至第15项控状,纳吉于2013年8月2日至14日期间,涉及洗黑钱活动,总共支付2264万9000令吉给巫统、巫统峇都加湾区部、林顺平(译音)、ORB Solutions有限公司和Semarak Consortium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