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代表律师丹斯里莎菲益入禀法庭申请,在他们要求撤销联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主控官资格的上诉中,纳入新证据。
莎菲益今日告诉上诉庭三司,他们已经在昨日入禀申请通知,以取得准令纳入斯里南的委任信,以作为他们上诉的新证据。
他表示,随著联邦法院在8月7月批准纳吉上诉,控方因此须向辩方出示斯里南的委任信,而他已在8月9日接到该委任信的副本。
在8月7日,以首席大法官拿督斯里东姑麦慕为首的联邦法院七司驳回纳吉申请撤销斯里南资格,以不让对方率领检控团参与他(纳吉)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案审讯的上诉。
沙菲宜今天告诉法庭,斯里南不应在《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下受委,因为此条文只适用于副检察司,而斯里南应该是临时性的受委。
以拿督哈斯娜为首的三司批准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博哈山的展延申请,并择定于8月26日聆审这项申请和上诉。
哈斯娜指出,这也包括了入禀紧急证书,换言之,此案必须尽早进行聆审。
另两名承审法官为拿督刘美兰和拿督哈斯扎娜。
三苏代表总检察长,政府和斯里南。他告诉法庭,他需要时间决定是否需要入禀答复宣誓书。
他透露,他会负责在下周三之前告知法庭和沙菲宜,是否有必要入禀上述的宣誓书。
另一方面,法官哈斯娜也提醒沙菲宜在8月20日前入禀他的书面陈词。
沙菲宜今日就此事代表纳吉和他本身。
纳吉和沙菲宜早前寻求通过司法复核,挑战斯里南在他们的案件中受委率领检控团的决定,高庭在2月20日驳回他们的申请,而不满裁决的两人随后提出上诉。
纳吉和沙菲宜在去年12月分开入禀司法复核,并将总检察长、大马政府和斯里南列为答辩人。
他们要求取得庭令,以撤销斯里南的资格,并表示他的委任信无效。
他们也要求宣判斯里南的任命存在利益冲突,以及要求取得庭令,以禁止斯里南在他们的所有案件中率领检控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