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财政部表示,联邦政府已同意收取砂州政府偿还一部分贷款的10亿令吉,拨出用作修缮砂州的残旧学校,惟砂州政府需遵守4项已定下的法律机制;不过砂拉越州政府至今仍未就修葺州内残旧学校的执行机制,给予任何正式答复。
财政部今日发表文告说,联邦政府已于今年3月11日在部门开会时,向砂州政府讲解修葺砂州残旧学校的执行机制,并发出志期3月20日的信函跟进。
“原则上,联邦政府已同意收取砂州政府偿还一部分贷款的10亿令吉,并拨出用作修缮砂州的残旧学校。惟需遵守4项已定下的法律机制。”
“与此同时,州政府仍拖欠联邦政府23亿7500万令吉,以及如果偿还10亿令吉,州政府还是欠13亿7500万令吉。”
财政部指出,砂州政府建议使用偿还贷款的钱,以修葺这些残旧学校,这其实涉及联邦政府的预支款项,因为是在使用之前借给砂州政府的资金。
“如果这被当成是偿还联邦政府所发出的贷款,意味著上述的10亿令吉资金,其实是联邦政府在用自己的钱,修葺砂州的残旧学校。”
财政部指出,已定下的4项法律机制,第一项是砂州政府必需由总债务,缴还10亿令吉至联邦政府统一户头。此举符合大马法律和联邦宪法的规定。
“2,联邦政府将发放与砂州政府所偿还的同等数额资金,以作为修葺砂州残旧学校的拨款;3,修葺砂州残旧学校的工程必需进行公开招标,以根据联邦政府最新的财政程序,确保透明及合理价值。”
“4,联邦政府做好准备考量,砂州政府鉴定所需进行修葺的残旧学校的优先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