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前SRC国际公司非执行董事拿督苏博亚欣表示,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IPSB)曾以援助东海岸的水灾灾黎之名,获取SRC所提供的2亿5000万令吉,但IPSB未曾遵守规定,向SRC汇报资金的用途。
他说,SRC曾提供2亿5000万令吉给IPSR,以便负责落实“企业社会责任”计划。
他指出,为了落实“企业社会责任”计划,SRC委任IPSB负责领导企业社会责任计划。而最初是SRC董事经理聂法依沙向董事局告知这项建议。
他说,聂法依沙指“企业社会责任”计划是为了帮助东海岸的水灾灾黎,并将委任一家公司来协助SRC落实,而董事局同意批准2亿5000万令吉作为该计划的资金。
他提到,2亿5000万令吉是很大笔的款项,应该向通过书面获得董事局的决议。
“我提出有关公司规则及合法性的问题,因为2亿5000万令吉的拨款涉及SRC的可使用资金。但聂法依沙形容“这将受到照顾”,并获得上层的同意。对此我保持沉默,并不再讨论此事。”
苏博今日为SRC贪污洗钱案出庭作供。他说,IPSB所推动的项目包括消除贫穷、提供基本必需品、修理和建设公共设施。
“IPSB所有涉及‘企业社会责任’计划行动都必须先SRC汇报,并解释资金的用途,如果有没使用到的资金,必须归还给SRC。但据我所知,IPSB未曾提供任何2亿5000万令吉的资料。”
他指出,本身也不清楚IPSB是否有归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