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律师公会指出,消拯员莫哈末阿迪殉职案中,总检察长汤米托汤姆斯不让律师沙兹林继续政府代表,这是一项正确的决定。
律师公会主席阿都法里兹表示,沙兹林同时兼任政府与莫哈末阿迪家属的代表律师,本来涉及潜在利益冲突,总检察长取消让她代表政府,不应被曲解为干预司法公正。
他说,虽然总检察长不让沙兹林成为房屋及地方政府与消防及拯救局的代表,她还有可以继续成为莫哈末阿迪家属的代表,但沙兹林最终决定全面退出。
阿都法里兹发文告强调,沙兹林的退出并不会影响之前所提出的证据,所有证据都记录在案。
他指出,一般而言,政府部门都是由总检察署的官员成为法律代表,除非总检察长额外批准其他律师成为政府的代表。
他说,但是这次莫哈末阿迪一案,房地部和消防局没有通过总检察署,反而直接受委沙兹林作为代表律师,她的委任也没有获得总检察长的批准,所以她不应该成为政府的代表律师。
他提到,一名律师在任何诉讼阶段,一旦合法地位受到质疑,就必须退出诉讼,以避免利益冲突。
他说,根据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1976年法律职业(实践和礼仪)规则以及马来西亚律师公会规定,禁止律师处在利益冲突的位置。
“很遗憾的是,在验尸庭展开的初始阶段,验尸官及执行官员没有对沙兹林代表双方的做法提出异议。然而,在验尸庭审讯到一定阶段时,沙兹林才退出的做法,可能会让公众留下负面印象。”
他敦促所有律师公会成员保持警惕和谨慎,并逐案审查自己的立场是否尴尬,或者自己的职业行为是否可能受到质疑;所有律师必须认真对待接到的案件。
“重要的是,不允许这些最近的事态发展有损于调查的最终目标 ,将导致阿迪死亡的人绳之以法。”
律师公会呼吁,案件中的所有当事方尽最大努力,确保正义得到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