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 )成立“独立警方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建议被提出以来,就引起警方的反对声浪,除了担忧警方的权力受限,也有者提出该会的功能恐怕与现有的武吉安曼标准廉政部(JIPS)及警队委员会(Suruhanjaya Pasukan Polis)重叠。
武吉安曼标准廉政部成立于2014年7月25日,是警队10大部门中第9大部门,效仿纽约市警察局反贪方案,采用制衡机制来维护警队诚信。
在标准廉政部成立之前,警员若有不良行为,是由警察调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惟自该部门成立之后,警察调查委员会就被归纳在内,除了调查警员是否存在不良行为,也监督警队诚信问题及滥用药物问题。
倘若接获有警员违法的投报,标准廉政部无需向该警区主任汇报,有权直接前往警局进行逮捕行动。
据一名曾隶属标准廉政部的前警员向本报揭露,该部自成立后就拥有一套独有的调查程序,他们会在接获投报后先展开内部调查工作,待掌握初步证据就会传召或逮捕涉案警员录供助查。
这名前警员透露,倘若警员涉及严重罪行,将被暂停所有职务及延扣助查,但若是轻微罪行的话,则会被暂时调往文职部门工作,直到调查完毕再做定夺。
“最终调查报告,我们都会向上层汇报,再根据情况给予惩罚,惟该部任何报告皆属机密档案,不允许外流,因此外人对于调查内容无从得知。”
此外,这名警员也揭露,倘若警员确实犯下严重罪行,会被立刻革职,但若是轻微罪行的话,有者会被调职、短时期无法擢升或调薪。基于调查内容属机密资料,因此他不便透露更多详情。
另一方面,警队委员会被列明在联邦宪法第140条文中,当中清楚阐明该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包括所有警队成员,且受法律规定约束。该会负责遴选、认证、入职、退休、升迁、调职等事项,并处理警员纪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