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大马银行拉惹朱兰分行经理乌玛戴薇认同,SRC国际公司贪污洗钱案中的第2名证人,即国行经理阿兹祖在庭上的供证与她的供词有所出入。
纳吉被控SRC贪污洗钱案今日进入第9天审讯,纳吉辩护律师哈威德吉星盘问本案第21名证人乌玛戴薇时,询问阿兹祖的供证是否与她的供词不同?
乌玛戴薇表示认同,并表明本身是透过新闻报导,了解到阿兹祖在庭上的供证。
哈威德吉星接著询问,阿兹祖日前指搜查行动当天,曾向乌玛戴薇提供户头号码,但没有提及持有人名字,这是否不正确?
乌玛戴薇表示认同,并表明本身曾和主控官苏海米、苏莱曼和拿督希旦峇兰谈及此事。她今早供证时指,国行官员曾向她提供一些人士的名字,要求该银行提供相关人士的开户支票。
同时,苏海米针对国家银行官员前往该银行搜证一事,出示文件,并针对其他证人的证词向乌玛戴薇提问。
惟,哈威德吉星提出反对,认为控方不应在盘问证人时,提及其他证人供词,反之因通过提问来获得供词,而非要求证人确认,否则将影响案件可信度。尽管苏海米提出反驳,指这将拖延进度,但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最终要求苏海米重组问题。
乌玛戴薇指,本身是于2012年加入大马银行,出任该银行分行经理一职,而之前的经理有告知她,该银行的一些账号在受调查当中,而在这之前,她曾在国贸银行(2009至2012年)、苏格兰皇家银行(2008至2009年)及OCBC银行(2004至2008年)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哈威德吉星盘问乌玛戴薇时,纳吉手机突然响起,较后他快速关掉手机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