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随著大马修改《1952商业船只法令》,允许外国船只进入我国海域维修损坏的电缆后,维修海底电缆的程序已从现有的27天,缩短至14天。
交通部长陆兆福表示,《1952商业船只法令》已在宪报中颁布并生效,大幅缩短海底电缆的维修时间。
陆兆福是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部长问答环节上回答公正党班底谷国会议员法米的提问时说,根据《1952年商业船只法令》,仅有本地船商能获准在我国海域进行海底电缆维修工作,以保护本地船商。
他说, 在今年4 月1 日起,我国修改了《1952商业船只法令》,允许外国船只进入我国海域维修海底电缆。
他指,由于目前本地只有一家维修海底电缆的公司,因此在维修电缆上非常耗时。
此外,陆兆福也表示,政府希望能有外国的投资商,例如面子书、谷歌、亚马逊等,在我国海域开发海底电缆,同时在我国打造他们的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