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 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今日再度因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计划而被控上法庭,她面对收取500万令吉贿金,但她否认罪名。
控状指,罗斯玛涉嫌在2016年12月20日于吉隆坡大使路花园住家向日拔(Jepak)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亚邦索取500万令吉贿金,使到该公司得以直接与教育部谈判总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板工程。
这项工程是砂拉越369间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电供系统,主要承包商为日拔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在没有公开招标的情况下,获得教育部的合约。
控状指,贿金是由罗斯玛当时的助理拿督里扎曼梳转交给罗斯玛。
罗斯玛因此触犯了反贪污委员会第16(a)(A)条文(受贿),在第24(1)条文定罪;一旦罪成,刑罚为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为贿赂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罗斯玛在聆听控状后不认罪,控辩双方较后对保释条件辩论,而地庭法官阿祖拉阿尔威接受辩方的立场,即允许保释,同时因前一宗案件已缴付100万令吉保释金及1个担保人,因此这起加控案件无需再增保释条件。
阿祖拉也择定,控罪从地庭移交至高庭审理,并在5月10日过堂。
反贪会在昨日1时45分因这起弊案当场扣押罗斯玛,但较后却允许口头保释,惟罗斯玛在今早必须到吉隆坡法庭面控。
罗斯玛今早身穿绿松色的马来服装及头巾,于8时50分左右乘坐一辆黑色的宝腾将相,并在儿子季平及2名代表律师,即拿督阿巴丁及拿督加吉星陪同下抵达法庭。
随著今日的加控,罗斯玛如今已面对20项控罪,在去年10月4日,罗斯玛在吉隆坡地庭面对涉嫌17项洗钱的控状,即非法存入709万令吉到私人户口;而在去年11月15日则面对2项涉嫌砂拉越乡区学校合约中索贿款1亿8750万令吉及收贿150万令吉的控状,惟她否认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