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23日讯)美国司法部周五入禀最新申请,寻求充公与一马公司有关的3800万美元(1亿5400万令吉)资产。
这意味美国司法部要充公的一马公司资产高达17亿美元(68亿令吉)。
《路透社》报导,美国司法部是在昨天在加尼福尼亚入禀申请,寻求充公在伦敦与纽约的资产,以及被指与一马公司在2012年与2013年债券献售有关的一个位于肯德基的设施管理公司资产。
美国律师尼克哈纳指出,这次的申请主要是计对贪腐官员与朋党通过大型计划,盗取大马人民数百亿计的资产,并在世界各地转移和洗钱。
美国司法部估计,一马公司高层与朋党在2009年至2014年间,挪用45亿美元(180亿令吉)款项,包括高盛集团为一马公司3次发售总值65亿美元(260亿令吉)的资金。
不过,高盛集团多次否认犯错,并声称在此交易中遭前朝国阵政府高官的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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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大马案件结束为止 慕尤丁:将向美提议延后引渡黄宗华受审
(布城19日讯)内政部长丹斯里慕尤丁指出,我国将向美国提议,延后引渡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至美国受审,直至黄宗华在大马的案件结束为止。
他说, 这是总检察署的提议,而政府也接受。他指出,黄宗华在大马也有法庭案,而有关案件也将在今年3月开审。
“我国会将黄宗华引渡至美国受审,惟现阶段我们希望著重在大马的案件先。”
大马政府于去年12月入禀法庭提控4 名一马发展公司(1MDB)关键人物,包括大马富商刘特佐,在发行总额65亿美元的3批债券中,挪用27亿美元(约112亿令吉)。
另外3人则分别为高盛集团前东南亚地区董事长蒂姆莱斯纳(Tim Leissner)、前银行家黄宗华和一马发展公司前法律顾问卢爱璇(译音)。不过,因一马发展公司弊案而遭扣留的黄宗华,日前接受被引渡至美国受审。
黄宗华的代表律师拿督陈福泉于今年2月15日向法庭表示,其当事人已经同意在大马放弃他挑战引渡令的案件,同时希望在30天内被引渡至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