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 交通部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8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赋予部长权限,以制定车主若要安装超过合法透光度的隔热膜,就必须支付特定费用。
这项法案是由交通部长陆兆福提呈,以寻求在明天三读通过。
陆兆福较后在国会走廊向记者指出,该修正案也赋予交通部权限,要求有意安装超过合法透光度的隔热膜的车主必须提出申请,并支付特定费用。
他说,他知道前朝政府有通过特别方式,发出批准给特定人士,以让他们的汽车能安装这些隔热膜。
但他强调,自此之后,交通部不会再发出这些特别批准,所有欲安装超过合法透光度隔热膜的车主都必须提出申请。
“而现有持有这些特别批准的人士不会受到对付,不过在安装隔热膜的期限结束后,就必须重新提出申请。”
陆兆福也表示,陆路交通局和市议会未来将被赋予权限,以注销废弃在路边的汽车注册,进而让地方政府或执法单位移走废弃的汽车。
他指出,一旦他在今日所提呈的《2018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于明天三读通过,并在明年1月于宪报上颁布后,上述权限就能生效。
他解释,目前仅有地方政府有权限移走废弃汽车,但手续冗长,因此导致废弃汽车的问题日益严重,而目前全国估计约有6万至7万辆废弃汽车的问题。
市议会设交通执法组
他指出,在修正法案通过后,交通部将制定新的程序,简化注销汽车注册的过程,除了让陆路交通局和市议会能进行注销程序外,也鼓励车主主动注销要丢弃的旧车。
陆兆福也说,法案也让国内9个市议会成立交通执法组,以协助交警和陆路交通局维持交通秩序和巡逻工作。
他说,目前拥有交通执法组的市议会为吉隆坡市议会和布城机构拥有自己的交通执法组,一旦法案在通过和宪报后,还有另外9个市政局即怡保、亚罗士打、八打灵再也、沙亚南、槟城、新山、马六甲、瓜拉登嘉楼和依斯干达公主城。
另一方面,陆兆福也说,修正法案也将允许陆路交通局向要在大马推出的新车款征收汽车类型评定(VTA)费用。
他说,汽车类型评定已是现有政策,只是并未收费,陆路交通局都是自行承担所有新车研究工作所需的费用。
除了针对上述事项作出修正外,法案也修正第123条文,即所有市政局官员在执行任务时若没有穿制服,就必须出示相关文件以证明其身份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