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教育部今日提呈《2018年大专法令(修正)法案》,不再禁止大专生在校园内参与政党活动。
随著这项修正案,教育部将不再限制大专生参与政党活动。
教育部长马智礼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共提呈3项修正案一读,除了《2018年大专法令(修正)法案》外,还包括《2018年私立大专院校法令(修正)法案》和《2018年教育机构(纪律)法令(修正)法案》。
《2018年大专法令(修正)法案》修改15(2)(c)条文,即不再阻止大专生在校园内参与政党活动。
参政惩罚将被终止在《2018年私立大专法令(修正)法案》,修改47(2)(c)条文,即不再阻止私立大专的大专生,在校园内参与政党活动。
此外,《2018年教育机构(纪律)法令(修正)法案》,也会修改10(2)(c)条文,即不限制大专院校生在校园内,参与政党活动。
不过,在上述法案生效后,所有此前因涉及参与政党活动,而被校方采取纪律行动对付的大专生,其惩罚将需要被终止。
希盟宣言第27项承诺阐明,希盟若成功执政后将会废除《1971年大专法令》。惟过后教育部长马智礼宣称,政府在全面废除大专法令之前,会先修订3项条文,分别为《1971年大专法令》第15(2)(c)条文、《1996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法令》第47(2)(c)条文及《1976年教育机构(纪律)法令》第10(2)(c)条文。
而马智礼今日也正式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上述3项修正案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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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批准大专法令修正案 允大学生参加校园政治活动
(吉隆坡9日讯)教育部长马智礼宣布,今日内阁会议上已经批准了《1971年大专与大专院校法令》(AUKU)的修正案,其中允许大学生在校园内参加政治活动。
他直言,这是一个正面的发展。
他今晚发文告表示,内阁已经同意大专法令修正案,同时有关的修正法案将会提呈本季国会下议院,本季下议院会议将在12月中旬结束。
他指出,修正法案还涉及了《1996年私人高等教育机构法令》(555法令)和《1976年教育机构(纪律)法令》(174法令)。
“这些修正法案涉及取消阻止大学生参与校园政治活动的限制,包括适用在全国私立大学、政府大学、理工学院、社区学院、教学研究所中的法令,如《1971年大专法令》第15(2)条文、《1996年私人高等教育机构法令》第47(2)(C)条文和《1976年教育机构(纪律)法令》第10(2)(C)条文。”
马智礼说,这项宣布符合了政府所实施的政治转型中,欲加强我国民主体制的表现。
“特别是为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的空间,让他们在校园内有更多言论自由和参与政治活动,并培养均衡的大学毕业生能够针对当前发生的问题勇于发表意见。”
他指出,在大专法令下的一些条文必须作出修改,以适应新政府的转型计划。
“这种情况下必须重新审视有关的大专法令,以确保转型精神和愿望能建立在卓越的法律基础上。”
他表示,提呈修正法案的是根据目前技术与资讯的进步所进行的第一步高等教育改革,此外,教育部的目的是能一套新的高等教育法令,以便能在2020年能取代旧的大专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