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国家总稽查署今天提呈国会下议院的《2017年第二系列总稽查司报告》,共提出298项建议,改善政府部门、各局和机构,以及法定机构的行政弱点。
总稽查司丹斯里玛蒂娜指出,在上述建议中,有83项建议是关于联邦政府部门、各局和法定机构的活动、42项建议是针对联邦政府官联公司和联邦政府机构的管理,以及173项建议是关于州政府部门、各局、机构和官联公司的管理。
她在文告中表示,总稽查署对联邦政府官联公司展开16项绩效稽查工作,以及8项管理稽查。
“至于州政府,(总稽查署)共针对州政府属下相关公司展开25项绩效和13项管理稽查工作。稽查工作涵盖多个领域,包括活动或计划管理、建筑、收益、系统或信息通信技术(ICT)、维修和税收管理。”
玛蒂娜指出,国家总稽查署已针对联邦政府法定机构、联邦基金(Kumpulan Wang Persekutuan)、信托账户和其他机构的148份2017年财务报表,展开稽查工作。
13份财务报表未敲定
她说,在上述报表中,其中110份财务报表获颁合格稽查证书、17份报表虽获颁合格稽查证书,惟强调特定事项(emphasis of matter)、6份报表被授予含训诫稽查证书、1份报表获颁“存有冲突”稽查证书(Audit Certificate with Conflicting)及1份报表被否决(Audit Certificate with Disowning)。
她说,尚有13份财务报表未敲定,其中9个机构因还未委任董事部主席,进而无法召开董事会议,以验证稽查后的财务报表;至于余下4份财务报表,则是系统和管理问题。
她提到,这份报告也阐明,在19个联邦政府部门中,有2个的财务管理获得优秀、10个的财务管理处于良好水平,5个机构的财务管理表现满意,以及2个的财务管理表现不甚满意。
她表示,国家总稽查署针对14个州关税局的财务管理表现进行稽查,其中有3个取得优异、7个处于良好水平、4个表现满意;至于马来西亚工艺大学在各州分校的财务管理表现,其中有3个分校取得优异、7个良好水平、2个表现满意和1个表现不甚满意。
她指出,针对核实各州政府和机构的财务报表,截至2018年11月21日,共有325份2017年报表需被核实,总稽查署已稽查了303份州政府和机构的财务报表,其中州政府(13份)、各州法定机构(140份)、地方政府(138份)和伊斯兰宗教理事会(12份)。
她说,其中有240份报表获颁合格证书、35份报表在“强调事项”中获颁稽查证书,以及28份报表被授予含训诫稽查证书。
“还有16份报表因机构迟交和文件不完整,仍在稽查过程中,另有6份报表还未提呈。”
玛蒂娜强调,整个稽查工作是根据国际稽查标准来进行,即政府审计国际准则(ISSAI);2017年第二系列稽查司报告今起可在总稽查署网站(http://www.audit.gov.my)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