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的17项洗黑钱罪,法庭批准此案从吉隆坡地庭移交至高庭审理。
罗斯玛代表律师吉丹表示,这项裁决符合司法公正,主控官哥巴斯里南并没有反对这项决定。
承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认为,将案件转至高庭是为了确保公正的审理,因此批准了这项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 坐在被告栏的罗斯玛疑是身体健康欠佳,在庭内披上黄色披肩,还不时使用通鼻棒。
纳吉现身法庭身穿粉红色头巾及黄色马来装的罗斯玛,在儿子季平的陪同下现身法庭。其丈夫纳吉也在同日现身法庭处理洗黑钱案的案件管理程序。
罗斯玛在10月4日,分别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不法活动收益法令下面对约700万令吉17项洗黑钱控罪,她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法庭批准罗斯玛以100万令吉保释,且必须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在审讯期间也不得联络控方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