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政府不会废除《2016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哈尼巴指出,政府已议决不会废除《2016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仅会修正该法令。
他于11月19日,以书面回答民主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星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哈尼巴也强调,政府是在进行深入研究后,才做出不废除《2016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的决定。
他说,国家安全理事会和首相署目前正和总检察署在探讨,以修正《2016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
前朝国阵政府为了打击恐怖主义而落实《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并于2016年8月1日正式生效。
该法令旨在加强资讯协调、建立一个快速的反应机制,且若发生任何涉及国家安全的事件,法令能够将该地设为安全地区,如长达6个月。
不过,希盟在竞选宣言的第27项承诺中阐明,希盟政府将废除《2016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等恶法。
国安会共有8名成员,并且根据法定人数,每次理事会会议必须要有至少5人出席;该理事会自1971年成立,且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机构。
根据国安会法令,身为国安会主席的首相可将某个安全受威胁的地区宣布为“安全区”长达6个月,惟在这6个月期间,首相也可撤销对该处的安全区状态。
国安会法与宣布国家紧急状态不同,就算国安会宣布某地区为安全地区,国会仍会保持原状,且能够监督被宣布为安全区的地区。
若国会上下议院都通过撤销对某安全地区的声明,那安全地区就会停止生效。
国安会法令在2015年杪提呈于国会后便引起了各界人士反对,指该法令赋予首相过多的权力,且超越国家元首,但该法案最后也在国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