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指出,政府目前暂无意废除鞭刑。
他说,目前处以鞭刑的法令包括刑事法典第324、326、327、328、329和354条文、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963年移民局法令等。
他是于10月16日,以书面回答伊斯兰党道北国会议员拿督仄阿都拉,针对政府是否有意废除残酷及无人性的鞭刑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他说,所有的鞭刑都在刑事程序法典的第288、289、290及291条文下执行。
(吉隆坡22日讯)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指出,政府目前暂无意废除鞭刑。
他说,目前处以鞭刑的法令包括刑事法典第324、326、327、328、329和354条文、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963年移民局法令等。
他是于10月16日,以书面回答伊斯兰党道北国会议员拿督仄阿都拉,针对政府是否有意废除残酷及无人性的鞭刑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他说,所有的鞭刑都在刑事程序法典的第288、289、290及291条文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