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 根据警方的数据,从2013年至2018年8月,全国共发生6170宗性侵儿童案。
副首相兼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旺阿兹莎指出,在6170宗案件中,涉及强奸、乱伦、鸡奸、非礼和其他在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下所阐明的罪行。
她指出,2013年共发生3063宗案件、2014年(2726宗)、2015年(2586宗)、2016年(2469宗)、2017年(2377宗)以及今年截至8月,则有1324宗。
旺阿兹莎是于10月18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回答公正党峇东埔国会议员努鲁依莎的提问时,如是说。
她表示,自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于2017年7月10日开始生效,至今发生了6宗诱奸儿童案;而诱奸案往往涉及科技和社交媒体。
推生殖健康教育
除了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政府已修改《2015年至2020年在网络世界保护儿童行动蓝图》(PTCOP),著重在4大方向,即宣传、预防、干预和支持服务。
她指出,该部透过福利局举办“Sahabat BIJAK”安全与保护孩童活动,在学校宣传关于孩童安全与权益的讯息,同时也透过国家人口及家庭发展局(LPPKN)为孩子及青年,推行生殖健康及社会教育。
她也说,该部已于本月4日向负责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建议修改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对于诱奸字眼的诠释,以解决童婚的问题,即极有可能在婚前发生剥削或诱奸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