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5日讯)“爱‧生命”预防自杀醒觉运动副主席黄燕彬表示,媒体在报导自杀案件时乃双面刃,并可能引起“维特效应”,导致更多人效仿自杀。
所谓的“维特效应”是指18世纪德国大文豪歌德发表了小说《少年维特之烦恼》,并讲述一个青年失恋而自杀的故事。小说发表后在欧洲引发了模仿维特自杀的风潮。
在掌管槟州爱心社会事务行政议员彭文宝的安排下,来自“爱‧生命”预防自杀醒觉运动的众理事,今日与来自槟州的媒体,针对如何遏制自杀风气,展开交流。
其中,黄燕彬就分享维特效应可引起的模仿效应,特定人士如青年更易受到影响。
她解释,负面的媒体报导包括在封面显著报导自杀事件、报导名人自杀、重复报导同样类型的自杀案件、有关自杀方式的报导、煽动性报导和公开自杀者的身份,都可能提高自杀的风险。
她说,媒体报导也可能产生较正面的“巴巴吉诺效应”。巴巴吉诺是莫扎特一部歌剧《魔笛》中意图自杀的年轻人,最后因身边人的帮助而没有自杀。
她表示,媒体可在自杀案件中报导较正面的讯息以减少自杀率,如凸显继续活著的好处、提供克服了自杀念头的应对技巧、提供援助资源的资讯和专家意见。
报导指南需更新
她表示,根据一项在2016年3月至11月针对8份本地巫英文媒体有关自杀的调查显示,共刊登了45张照片,当中47%是真实的自杀行为,另55%是自杀者的真实照片。
“只有15%讨论精神疾病的早期治疗或特定的自杀预防策略。”
她说,根据2017年1月至今年4月的另一项针对本地7份巫英文网络媒体的初步调查,所有256份报导都明确列明自杀方式,只有6.1%提供自杀求助的热线或资讯。
她说,大马卫生部早已出版一本《2004年大马媒体报导指南》,并列出在报导自杀案件时该与不该做的事情,虽然有些内容需要更新,但依然能作为参考。
指南指出,纸面或网络媒体都不应刊登自杀相关的照片和遗书、不应刊登死者名字(若是名人,媒体可透过提供正面和专业观点来报导)、不应在封面图文并茂报导、不应报导自杀方式、不置入电影里(特别是印裔电影)的文化刻板影响。
另外,指南也指出,报导应注入正面的讯息,如可预防自杀、与通讯及多媒体部及卫生部密切合作提供正确的事实、在报纸下方列出求助热线、媒体应拟定操守准则、国家审查局应审查电影里描述企图自杀的负面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