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讯)选举改革委员会将探讨我国现有的“领先者当选”(first-past-the-post/或称“简单多数制”)的选举制度。
选举改革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都拉昔今日在记者会上指出,根据他们的改善议程, 他们将致力研究出合适的选举机制,改善现有的“简单多数票当选”制度。
“有人投诉该制度不公,并表示有比这更好和更公平的机制,这些,我们都会研究。例如‘比例代表度’(Proportionalrepresentation),即获得的投票和席位是对等的,如得到60%的选票,也获得60%的席位。”
国州或不同机制
不过,阿都拉昔说,由于我们有国州议席,可能两者会有不同的机制,胥视最终研究结果来拟定。
他希望能提升大马选举体制,能达到国际民主体制水平,如一些民主体制发达的国家。包括澳洲、纽西兰和欧洲国家,它们都有悠久的民主历史。
阿都拉昔也是选举委员会前主席。他今日在布城举行选举改革委员会会议后的第一次的记者会时,如此表示。
以阿都拉昔为首的选举改革委员会(ERC)预计有18名成员委员会,目前已确定委员共有9人。
此外, 他表示, 希望通过选举改革为选举委员会带来新面貌,不再让选委会在选举成为一个课题。
“我们会邀请各单位参与这项研究以及获取他们的建议。我们的成员中也有来自净选盟的人,我们会秉持开放的态度,欢迎非成员的团体或非政府组织给予我们意见。”
探讨15项 2年内落实改革
选举改革委员会将会在2年内研究我国选举机制,以落实选举改革,以便选举机构在第15届全国大选能够完全能够“自由、公平和透明”执行选举工作。
选举委员会将会对15项选举改革进行商讨,并对选委会进行改革,赋予选委会更大的权力。
其中备受关注的几项改革重点包括探讨看守政府的角色、改善我国现有的“领先者当选”(first-past-the-post/或称“简单多数制”)的选举制度、让选举管理机构享有执法权,以及将政党注册事务权归选举管理机构。
将政党注册事务权归选举管理机构,这也意味著原有团体注册委员会(ROS)负责的政党注册事宜会转移至选举管理机构。
以选举委员会前主席丹斯里阿都拉昔为首的选举改革委员会(ERC)今日在会议后,召开记者会时表示,该委员会也计划成立一个选举管理单位,以成为选举管理上信任的单位。
“我们计划成立一个选举管理单位,以取代选委会执行选举工作,而此单位也可能被称为选举委员会,又或者其它名字。”
此外,他说,选举委员会也将探讨包括把投票法定年龄由目前的21岁降低至18岁。
阿都拉昔说, 若要将投票法定年龄降至18岁,必须修改宪法,该委员会正在研究此事,以在报告中提呈建议。
他也说,选举改革委员会研究的其他重要建议包括自动登记成为选民、政党接受来自政府和私人界的政治献金条规、竞选开销条规、算票程序、政党行为守则、看守政府特别条规、选举观察员与媒体参与等。
他透露,委员会研究和拟定的报告会向大众公布,让非政府组织和社会给予意见,纳入多方的建议,以作出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