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9日讯) 晏斗州议员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向芙蓉高庭申请撤销第14届大选诉讼案,法官因答辩人呈上的理据不足以撤销案件而驳回申请,并将依据早前已择定的审讯日期进行开庭。
因此,对于不获提名的希盟公正党晏斗候选人斯特兰选举诉讼案,将会依据早前已定下的审讯日期开庭,分别是9月12日至13日、9月27日及28日及10月1日及2日。
芙蓉高庭法官拿督阿芝玛今早宣判时表示,她共接获答辩人莫哈末哈山代表律师针对诉讼案提呈了8个理据,希望撤销有关案件,惟经过深思熟虑后,认为相关理据不足于有效驳斥诉讼案件,因此宣判驳回申请撤销。
对于判决,莫哈末哈山深表不满,并指将在近期内作出上诉。
他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说,提名日时,他在出示通行证进入会场提名后,就一直在会场等候,至到选举委员会宣布他是唯一一位提名者,并不战而胜。
“从头到尾我都不知外面发生什么事情,然而却被列为第一答辩人,但起诉者如此的举动,犹如在指责我不让他进入会场提名,这是不公平的。”
无论如何,他表示,他会要求律师团在近期内对案件展开上诉。
莫哈末哈山也向出席的数十位支持者深表感谢,并且向他们表示,他会继续抗争到底,要大家不必担心。
另一方面,起诉人斯特兰也向媒体表示,一切交由法庭定夺。
希盟公正党晏斗州选区候选人斯特兰是于今年5月23日向芙蓉高庭入禀选举诉讼,要求宣判晏斗州议员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不战而胜属不合法。
在诉讼中,不战而胜的国阵晏斗州议员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被列为第一答辩人,林茂提名中心选举官阿米诺及选委会,分别被列为第二及第三答辩人。
新闻背景:
斯特兰于今年4月28日提名日当天,遭选委会以无法出示通行证为由,拒绝获受理提名,因此当天宣布国阵候选人兼前森州州务大臣莫哈末哈山不战而胜,出任晏斗州议员。
因对此不满及认为不合法,斯特兰于今年4月30日向警方报案,举报选举官和选委会及莫哈末哈山不战而胜属不合法,而于5月23日通过代表律师入禀高庭进行诉讼。
起诉人斯特兰代表律师包括斯里甘、莫哈末拉菲克、哈尼菲及沙蒂雅;第一答辩人代表律师包括拿督哈法里詹、赛益菲查、阿布峇卡、亚基及依马沙菲亚。
而第一答辩人莫哈末哈山给予起诉人的指控不合理,因此与第二及第三答辩人于6月25日向芙蓉高庭提出撤销案件申请,惟于8月8日首度过堂时,其馀两位答辩人临阵退缩,因此双方经过提出理据后,案件展延至8月29日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