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 关税局总监拿督斯里苏博玛廉指出,从2015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消费税的退款总额为829亿令吉,惟已通过信托基金退还商家的款项只是635亿令吉,因剩馀的194亿令吉款项尚未存进信托基金。
他今日发文告说,政府是在 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54条文下设立信托基金,作为退税用途。
他表示,所征收的所有消费税将存进统一户头,然后再从统一户头存进信托基金,以便执行消费税退款。
他指出,关税局已在每月由财政部秘书长主持的信托基金常月会议上报告,从2015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消费税的退款总额为829亿令吉,这是根据纳税人输入关税局消费税系统的GST-03退税表格所得出的数额。
不过,他说,在这时期,通过信托基金退还给商家的税款只有635亿令吉,尽管关税局在会议上申报了829亿令吉的退款数目,但全额并没有被存进信托基金。
因此,他指出,在今年5月31日,信托基金仍需要及面对消费税退款不足高达194亿令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