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 经过长达7小时的审讯后,高庭裁决,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提出的封口令申请!
高庭法官纳兹兰在选读判词时指出,在斟酌联邦宪法第10条文(保障言论自由的权利)及纳吉的利益,并检视双方提出的陈词,包括待审原则(subjudice rule)等后,他认为辩方的封口令申请“站不住脚”。
他以3大理由撤销纳吉的申请,即一、我国现有的法令如诽谤法令已存在相关条文;二、藐视法庭等法庭程序只适用于非常特殊的情况;三、若批准封口令申请,将对公平审讯构成偏见。
他认同控方所言,即辩方的申请更多是在保护纳吉的利益,而非司法正义。
他说,封口令的发出必须考量,是否存在对于审讯产生偏见的严重风险。
不过,他亦认同辩方所言,联邦宪法第10条文并不是绝对,任何事情都不应该“踩过界”,但认为,公众有权观察诉讼程序,并自行对案件实质作出判断,而媒体亦有权满足公众的权利。
他还提到,纳吉作为公众人物,曾多次公开接受访问,因此,他决定撤销有关封口令申请。
沙菲宜是在纳吉首次面控时,即7月4日,提出申请临时封口令申请,封口令的范畴包括禁止刊登有关此案的评论和资料。
不过,率领检控团队的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就对这项禁令申请提出反对,他强调,宪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应该受到保护。
此外,高庭择定于明年2月12日至28日、3月4日至29日,聆审纳吉的失信、滥权及洗黑钱案件,并在今年10月4日上午9时进行案件管理。
高庭今日在5时20分结束纳吉申请封口令案件的审讯后,控辩双方便开始针对上述案件的审讯日期进行讨论。
沙菲宜基于数个理由,要求法庭不要匆忙展开审讯;他指出,任何审讯都需要在提控上庭后的90天展开,但财长林冠英低价买房案却拖了两年才开审,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的肛交案也迟至9个月后才开审。
“我找不到我们需要尽快开审的理由。再者,我还没有机会检阅控方的审讯文件。”
他还提到,本身将在今年12月尾到明年1月中放长假,所以审讯应该在2月后进行。
法官先是择定1月29至31日开审,但沙菲宜又表示,自己1月21日才放假回来,担心跟不上步伐,百般说辞后,法官乔了再乔,终于在1句锺后,定下上述审讯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