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儿童权益组织(CSCG)敦促政府,解决儿童婚姻的争议。
该组织发文告指出,最近引起热议“11岁女童嫁41岁男子”的婚姻,违反了大马参与签署《儿童权利公约》基本的原则。
该组织说,无论在世界何处,童婚完全是不可被接受,当儿童从专注学业转为是处理家务和父母的身份时,儿童的健康、教育和受保护权利或遭损害,这不利于儿童最佳的利益。
“我们要求政府立即采取行动和禁止童婚,并法定最低的结婚年龄是18岁,以及履行希盟宣言中针对这课题所作出的承诺。”
另一方面,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主席丹斯里拉扎里说,根据大马的法律,除非得到伊斯兰法庭的批准,否则女性的结婚年龄被限制为最低16岁。
他今日发文告表示,大马的娈童行为或会随著童婚而被合法化,并且进一步鼓吹儿童性暴力的行为。
拉扎里呼吁,伊斯兰法庭的法官应停止批准童婚,并且必须为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负起更大的责任。”
“我们呼吁新政府在这课题上采取原则的立场,并遵守向全民所作出的承诺,法定最低结婚年龄为18岁。”
此外,全国人权协会组织(HAKAM)主席拿督古迪亚星也建议副首相,制定禁止童婚的法律和将之定为是犯罪。
“政府必须制定法律,禁止和消除童婚的行为,因为这违反了人权和《儿童权利公约》的条约。”
根据研究显示,童婚将为女童带来破坏性的后果,而且这问题在大马来说并不陌生。2010年,妇女部副部长及曾揭露,约1万5000名的大马女童涉及童婚行为。